8月1日,广东省江门市发改局发布《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文本。根据解读,江门市到2027年,新型储能产业产值规模超500亿元,储能电池产能达40GWh,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达260万千瓦以上。
此外,在重点实施任务方面,江门市将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多场景应用。拓展“新能源+储能”应用,因地制宜建设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鼓励电力用户建设分布式储能电站,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多场景应用。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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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如下(图解附于文末):
《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文本
一、出台背景
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也是催生国内能源新业态和抢占国际战略性新高地的重要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推动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二、发展思路
积极对接省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建设,依托空间承载能力优势,突出差异化发展,重点构建“1+3+1”产业体系,着力打造新型储能电池制造一个核心产业,重点提升新型储能材料、储能系统集成及装备制造、电池综合利用三大产业发展水平,拓展一个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加快构建“一基地四片区”产业发展空间格局,推进创新驱动引领、招商引资提效、产业支撑带动、试点示范创建、资源要素支持五大行动,全力打造省新型储能产业基地,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7年,新型储能产业产值规模超500亿元,储能电池产能达40GWh,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达260万千瓦以上。力争培育产值超过100亿元企业1家以上,超50亿元企业5家以上,超10亿元企业10家以上。大幅提升我市新型储能优势产业竞争力,打造珠江口西岸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正极材料集聚区和电池综合利用集聚区。
四、发展布局
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基础、资源配套条件及环境承载能力,精准定位细分领域,统筹构建新型储能产业“一基地四片区”的发展格局。通过谋划建设凤山湖、江睦、银湖湾、广海湾四个总面积超70平方公里相对集中的片区,在全市范围内全力打造省新型储能产业基地。
五、重点方向
(一)大力发展新型储能电池制造产业。重点发展锂离子电池及系统制造、新型电池及系统制造方向。
(二)积极发展壮大新型储能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结构件、电芯成组材料制造方向。
(三)精准布局储能系统集成及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储能电子元器件、装备制造、储能集成系统关键材料方向。
(四)大力支持电池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着重发展储能电池再生利用、梯次利用方向。
(五)多维度丰富新型储能场景应用。重点布局拓展“新能源+储能”应用,因地制宜建设电网侧储能,鼓励用户侧储能电站建设。
六、主要任务
重点实施五大方面共计16项任务:
(一)突出创新驱动引领,加大新型储能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加快关键技术攻坚,推动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二)聚力招商引资提效,全面提升新型储能产业招引水平。强化产业链招商,聚焦重点区域招商,形成大招商合力。
(三)强化产业支撑带动,壮大提升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实力。梯度培育产业主体,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提高产业空间承载能力。
(四)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多场景应用。拓展“新能源+储能”应用,因地制宜建设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鼓励电力用户建设分布式储能电站,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多场景应用。
(五)加大资源要素支持,优化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环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提升新型储能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