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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一昂(吉林大学)
近日,话题“一男生篡改女同学高考志愿”登上热搜,引发网友关注。据报道,项某宇因与同学王某关系不好,在学校拍下同学的准考证号,使用电脑登录高考招生平台多次试密码,成功登录同学的账号后,非法篡改其高考志愿,其后,违法行为人项某宇到派出所自首。
要知道,填报高考志愿和考生的命运息息相关,关系到考生未来就读的院校,更关系到考生的未来前途。而近年来,篡改考生志愿的事情时有发生,从2014年,山西考生梁某高考志愿被同学篡改,到2015年,河南考生杨某高考志愿被篡改,再到2016年,山东青岛胶州和菏泽单县接连发生高考志愿被篡改事件,每到高考志愿填报季,都会有恶意篡改他人志愿的新闻传出。
应该说,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恶意篡改他人志愿都不是同学间的恶作剧,而是一种既“损人”又“不利己”的违法行为。一方面,恶意篡改他人志愿,从司法实践上看,很可能涉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仅会受到法律应有的惩处,也会给自己的人生前途添上“污点”,影响未来的发展。另一方面,从现实看,恶意篡改他人志愿会让受害考生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填报志愿,很可能让他人十年寒窗的努力付之东流,甚至让其未来前途毁于一旦。
幸运的是,在受害人王同学及时发现个人志愿遭篡改报警后,该省招生办“开绿灯”让其重新填报志愿。但并非人人都如此幸运,如果王同学没有及时发现志愿遭篡改,或者当地的高校录取工作已经结束,很可能造成难以预估的后果。因而,各方必须重视恶意篡改他人高考志愿的恶劣性,走好高考录取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反思恶意篡改高考志愿事件,防患于未然,首先要弄清背后的“动因”。从主观看,既有像项某宇这样,因为个人矛盾,故意篡改他人志愿进行报复,也有出于自私自利心理,通过恶意篡改他人志愿来降低竞争,还有部分家长和老师,不顾学生意愿,越俎代庖,包办填报。从客观上看,当前的法律并没有对篡改高考志愿进行明确规定,同时,大部分情况下考虑到学生的身份,往往进行从轻处理,篡改他人志愿的违法成本较低。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关系不好”,拍下他人准考证号,就能试出密码,篡改他人志愿,也反映出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存在一定的技术漏洞。按理说,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是有严密的验证程序的,不应该被随意填报、篡改。据了解,在部分省份,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的登陆验证较为简单,仅需要准考证号和密码就能成功登录,加之学生的考生号往往在班级群内进行公布,很容易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因而,破解“恶意篡改他人志愿”的难题,不仅需要多面治理,更需要从根源入手。
所以,除了从司法入手,完善相关法律规范,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严惩不法者,最好的做法还是要健全志愿填报系统的管理体系,提高篡改他人志愿的难题,从根源上堵上这一“漏洞”。比如,可以通过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技术手段,确保填报对象的真实性,为志愿填报工作添上“技术防线”。再比如,可以通过绑定考生手机,在登陆时输入验证码,或者在每一次志愿修改后,及时发消息提醒考生,从而保障高考志愿填报的严密性和安全性,为每一位考生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