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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湖南耒阳发生了一起“疑似小学校长侵犯多名儿童”的恶性案例,引起广泛关注。
从已有研究和数据报告中显示,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加害人多为熟人。学校是儿童开展生活和成长活动的最重要场所,在其中与儿童进行互动的对象通常是与其建立起稳定信任关系的熟人,这本应是儿童成长发展最为安全和幸福的场所。为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净化校园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在202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制定了《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意见中第二条明确提到:“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案件纪要
据媒体报道,5月19日,疑似多位家长在某小学门口称“校长徐某华,上课期间强奸侵犯多名小学儿童”。
20日,记者经多方核实,此事发生在湖南耒阳市某小学门口。20日下午,记者从派出所获悉,徐某华已被抓,目前还在拘留当中,关于涉嫌的罪名,尚待警方进一步侦查,已将情况上报。
一名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此事涉及5个小孩,嫌疑人徐某华目前已被拘留,现在孩子已得到妥善安置,具体情况正在处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徐某华1961年出生,今年62岁,中专毕业,专业为小学语文。2019年7月,徐某华曾入选衡阳市高级人才(E类)名单。
在行动,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教育部签发了第50号教育部令,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规定》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社会关注度高、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完善了相应的防治工作机制。完善了校园性侵害、性骚扰的防治规定,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在2021年12月27日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座谈会讲话中表示,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要依法严惩。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得适用缓刑,一般不得假释。
2022年2月17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在会上介绍,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以及预防学生欺凌等校园安全防控工作机制。
2022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依法严惩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对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坚决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2022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2022年11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对这起猥亵儿童案一审依法开庭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王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被告人王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案系《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全国首例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防性侵,家长可以做什么?
《“女童保护”2021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
显示,超九成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对未成年儿童进行性教育、防性侵教育;但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还缺乏全国性、制度性安排。作为儿童第一责任人的父母,首先应在家庭内部对孩子进行相关知识的补充,使儿童了解相应的知识以及学习基本的应对策略,其次也应该定期及时地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状况,避免未能对孩子所受到的伤害进行及时的应对。那么,针对儿童防性侵,家长可以做些什么呢?在此,“女童保护”提醒各位家长:
一是让孩子掌握基本的性知识,如:教会孩子身体隐私的概念,让孩子懂得适当触摸和不当触摸之间的界限,让孩子明白自己有权拒绝任何人的不当接触。除此之外,让孩子知道当不好的触碰发生时,可以找谁得到帮助。可通过和他们进行角色扮演,让孩子知道如何告诉他人。同时,鼓励孩子倾诉,让孩子养成无论感觉到困惑或恐惧都愿意和家长倾诉的习惯。
二是不轻易把孩子交给除家人以外的人照看,减少孩子与他人“一对一”的机会
三是无论多忙,都要在日常生活中细心观察孩子的异常反应,如:变得胆小、爱哭,忽然不喜欢上学,忽然害怕和父母亲热等。
四是要在给孩子洗澡或洗衣服的时候不露声色地检查孩子的下身以及内衣裤。
五是要教会孩子小心社交软件,很多犯罪分子是打着招聘童星、模特的名义进行犯罪联系。同时,在社交网络上,以个人信息名义的恐吓、以利益诱惑时,要告诉孩子及时告知父母,在父母帮助下处理,有的需要及时报警。
幼童是没有自我保护能力又容易被性侵的群体,防性侵教育也应从2岁时做起。家长们不要担心孩子听不懂,2岁左右是孩子认知世界的黄金年龄,他们能明白并且记住的东西远超过家长的想象。同时,家长们应该明白,防性侵教育是持续的,对于这方面的知识家长们应该时不时考考孩子,以此才能使孩子们铭记于心。
性侵一般具有较高的隐蔽性
并且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伤害巨大
为未成年人筑牢防性侵的保护墙
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本文来源:红星新闻、央广网、澎湃新闻、上观新闻、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报、央视新闻客户端、人民日报、中国妇女报、山东教育电视台)
编辑/黄诗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