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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被监管点名。
4月27日,吉林证监局公布一则行政监管措施显示,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被责令整改。
经查,吉林证监局发现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个别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下挂基金客户,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风控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上述问题不符合《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十七条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该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行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于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视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吉林证监局表示。
近期,金融机构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被处罚的情况频频发生。
4月25日,天津证监局发布一则行政监管措施显示,渤海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违规行为,一是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部分分支行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二是合规风控人员未对基金新销售产品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三是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收益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天津证监局决定对渤海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月24日,工商银行亦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收到监管处罚。江西证监局指出,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在开展基金销售业务中,省分行及部分下辖分、支行存在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等问题。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工行江西省分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4月23日,大连银行因存在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情况,被大连证监局责令改正。
此前,还有临商银行、齐商银行被责令整改,方正证券遭监管警示;昆仑银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国泰君安深圳登良路证券营业部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