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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冄19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公示称,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试点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鲁教体函〔2023〕14号),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省教育厅资格审核,拟确定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试点学校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
各单详见以下链接:
1.山东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名单
2.山东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学校名单
https://mp.weixin.qq.com/s/EntmOojwXsw9PXuLGhCUXg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原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