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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近日通报2022年度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2022年,全国文物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联合开展文物执法巡查,依法查处各类文物违法案件346起,其中按简易程序改正处理153起,按一般程序立案查处193起。国家文物局直接督办文物违法案件124起,“12359”文物违法举报平台受理文物违法举报问题线索106件,一批群众举报的文物违法案件得到依法查处。
国家文物局介绍,2022年,各地不断强化文物安全责任落实,31个省份将文物安全纳入省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30万余处文物博物馆单位竖立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牌。推进文物安全设施建设方面,安排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570余项。此外,文物执法督察和安全监管技术手段应用不断深化,上海市开展文物遥感监测,山东省潍坊市探索“文物+遥感”文物保护新模式,内蒙古推进无人机安全巡查。
通报指出,当前文物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等文物安全风险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文物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文物安全意识淡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缺位,个别地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长期存在;一些地方盗窃盗掘文物犯罪依然高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做好文物安全防控任务仍然艰巨。
通报还明确了2023年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主要工作任务。全国文物系统要聚焦文物安全风险和隐患,持续推进文物安全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向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延伸。积极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将文物博物馆单位纳入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范围和内容。此外,要积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公众提供文物违法犯罪线索。